近日,宁河区人民检察院与宁河区纪委监委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宁出席会签仪式,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崔浩,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志刚参加。
《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纪委监委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职能作用和整体效能,加强双方的协作配合,畅通案件移送渠道,确保线索处置规范、有序,凝聚打击司法腐败犯罪工作合力,为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抓手。
《办法》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线索”的涵盖范围,规定了监检双方对移送线索的处理方式,建立了立案通报、案情沟通、信息查询、保密管理等多项制度机制,创新性地推动了案件线索单向移送到双向移送的转变。
活动中,刘志刚同志介绍了《办法》会签的背景与意义,崔浩同志则以“加强监检衔接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司法腐败工作合力”为题作专门报告,为监检双方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
会签仪式后,双方就加强监检双方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进行了沟通交流。
李炜同志表示,《办法》是宁河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首次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是双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是助推监察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衔接、融合贯通的积极体现。希望监检双方能够从政治高度认识《办法》会签的重要意义,在各自职责领域持续精耕细作,为营造风清气正、海清河晏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宫宁同志表示,此次《办法》的会签,进一步明确了监检双方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宁河区反腐败斗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打击司法腐败犯罪的合力。区检察院将以《办法》的会签为契机,互学工作理念,互鉴创新做法,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律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