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层层带动,提高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感、积极性和案件质量,形成头雁效应,肖荣会检察长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肖荣会检察长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拟对案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并按规定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和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与会检察官、公安机关承办人及被害人家属均表示同意承办人意见。
肖荣会检察长在办案中对员额检察官严格依法办案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讲证据,孤证不能定案,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格事实证据认定,务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二要重程序,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三要求实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案件办实办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