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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文件会签仪式在宁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
时间:2018-05-10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突破阻碍制度发挥作用的部门和区域壁垒,推进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 2018年5月宁河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宁河分局、区司法局、唐山市司法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汉沽管理区分局举办《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会签仪式。

  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英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肖荣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宁河区司法局局长王景福、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政委苗立勇、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唐山市司法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冯会军、河北省唐山市司法局汉沽管理区分局局长侯云瑞及以上单位其他重要领导出席会签活动。

  肖荣会检察长对各会签单位领导应邀参加会签活动表示热烈欢迎,对长期以来对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鼓励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不是检察机关的独有职责,也不仅是试点省市司法机关的专属任务,它有赖于刑事诉讼各方主体的紧密衔接,有赖于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发挥职能,有赖于毗邻省市的协同配合。试点工作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统一模式,此次会签就是各与会单位为司法改革所做的一项探索创新,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今后的实践中,将会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望各会签单位不忘为民服务初心,牢记职责使命,携手共进、并肩作战,共同为津冀协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张振英副检察长指出,此次会签是津冀一体化在刑事司法领域的一次延伸,统一和深化了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认识,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开展进一步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有效遵循,为准确及时惩罚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要求会签各位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一如既往地保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的工作劲头,共同推进津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各会签单位领导对此次会签活动表示高度认可,均站在了推进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政治高度,紧密结合各自职能,从进一步加深思想认识、强化程序衔接、更有力地参与和配合试点工作等不同角度对今后刑事案件办理提出了非常具体、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的会签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与责规范化、制度化,为院更加深入推广认罪认罚试点工作扫清了障碍。公诉部门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以大胆创新、稳步谨慎的步调,加大认罪认罚的适用力度,从更高层次实现司法效能和司法效果的“双统一”、“双提升”。

  (供稿:吴荣满 通讯员:信恒涛 审核: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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