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保证机关财务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财务政策,8月14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英主持召开首期“财务规章制度”学习培训会,检务保障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
本期培训主要学习了《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市级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财务规章制度,研讨修改了《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卡管理规定》、《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资金审批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规定》。张振英副检察长要求,财务人员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及时掌握新政策,夯实业务技能,服务好检察工作。
(编辑:信恒涛 审核: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