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共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支部委员会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于飞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甄玉光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展开。 会上,支部书记代表支部成员分别针对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六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并且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措施。随后全体党员同志分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讨自身不足,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加强学习,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坚持以身作则,提高自我要求,践行党员义务,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甄玉光同志听取各位党员的发言后,对这次支部组织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取得了实际效果。并指出会后班子成员和各位党员同志要认真梳理各自问题和差距,列出整改清单,将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