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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断”到点子上 “卡”在关键处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断卡”行动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高检院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断到点子上、卡在关键处”的工作理念,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断”要如何断到点子上?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准确锚定目标,将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活动的“卡头”、“卡商”,以及与之勾结的银行、电信从业人员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2021年年初,宁河区发生一起微信冒充区领导向部分企业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宁河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抓获并批捕向犯罪分子贩卖微信号码的“中间商”李某某。检察官以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最终获刑一年十个月。同时,在受理的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身为银行职工,却非法对外出售个人银行卡。检察官释法说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导。犯罪嫌疑人最终认罪认罚,并退赔违法所得。两起典型案件都是我院秉持“断到点子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为我院开展下一步有关工作树立了典范、积累了经验。

    “卡”要如何卡在关键处?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教育、警示和挽救的方式为主。同时加强此类案件的逮捕条件审查,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在刑事检察部门受理的一起在校生出卖银行卡及U盾的案件里,两名云南籍犯罪嫌疑人均为高三学生。

    为不影响其参加2021年高考,办案检察官对二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本案中,检察官认为,一些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因此才会被犯罪分子蛊惑利用,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对于此类人群,应当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经过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纷纷表示认罪认罚,检察官遂根据案情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与此同时,宁河区人民检察院还充分利用开学季的时间节点,在宁河区各中小学开展主题为“反诈进校园,共筑安全墙”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采取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多样化的形式,将提高在校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素养作为突出重点,从而有效提高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校园预防工作质效,获得了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此外,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转变办案理念,突出客观证据尤其是电子数据的收集、分析、审查和运用,准确认定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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