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调研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10月1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深入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宁河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骏清及市、区司法局相关同志陪同。
座谈会上,蔡骏清同志介绍了今年5月以来宁河区院开展法律监督试点工作情况,重点就工作方案制定、专项检察、工作成效、建章立制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市院同志对宁河区院今年刑事执行检察尤其是本次试点以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并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简化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批准程序和方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会议还就专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座谈会后,蔡骏清同志陪同调研同志一行深入天津京裕正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薄某某进行了交流,向其详细了解了参与教育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并向其详细介绍此次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督促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