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为维护宁河区社会和谐稳定和交通公共安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以“求极致”的精神疏堵结合,努力为打造平安宁河贡献检察力量。
一、走进执法现场,宣传与执法监督并行
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区检察院延伸检察触角,积极主动作为,联合公安宁河分局定期开展酒驾突击检查。检察干警走出办公大楼,走进执法现场,监督交警执法过程,规范执法行为。向驾驶员发放宣传单,提醒每位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呼吁大家共同“拒绝酒驾、拒绝醉驾”。同时,利用两微一端、FM交通广播等媒体平台宣传联合执法活动,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努力在全区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凝聚拒绝酒驾、醉驾的社会共识。
二、走进社区乡镇,大喇叭传递检察声音
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有利于实现“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法律效果,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区检察院积极参社会治理,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创新举措途径,将白纸黑字的书面检察建议转变为“有声检察建议”,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的“大喇叭”向群众传递检察之声、传播法律知识,让群众在忙碌之时也能第一时间接收到普法信息,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法律意识。
三、统一执法尺度,优化工作机制和办法
区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手段,科学分析研判影响危险驾驶类案件刑罚适用均衡性的因素,多次与区法院会商,统一执法尺度,细化量刑标准,制定了《危险驾驶案件量刑规范实施办法》、《危险驾驶罪及交通肇事犯罪案件量刑台账》,确保同案同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总结出审查案件“六个必须一个注意”工作方法,制发《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工作办法》,并充分利用远程智慧化庭审平台出庭支持公诉,保障案件高质量、高速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