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和司法体制改革要求,8月28日下午,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荣会,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志刚应邀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次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详细地将被告人李某某等四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基本情况、认定事实、合议庭形成的意见及公诉意见进行了汇报。
肖荣会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情介绍,结合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使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有了更深的了解与认识,对案件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判断提供了参考。
最后,肖荣会检察长强调,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更好适用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的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共同推进公正司法,有利于法、检两家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