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检察长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202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为凝心聚力、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体检察人员要紧密结合宁河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学习好、领悟好、落实好,奋力推进宁河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政治方向,推动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责任使命和重点工作,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会议精神入脑入心。二要自觉融入大局,多措并举践行司法为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如我在诉”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源头治理,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心大局。三要深化理念引领,促进“四大检察”提质增效。自觉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不断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力度,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要坚持综合履职,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围绕履职办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在加强纪律作风上下功夫,引导检察人员更加自觉执行“三个规定”,自觉遵循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推动宁河检察工作现代化夯实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