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野生动物宣传月”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近日,宁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林业局、潘庄镇政府等前往潘庄镇集市上开展“保护野生动物 共享生态家园”主题宣传活动。
“野生动物有哪些?”
“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是什么?”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同过往群众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互动式交流,重点讲解《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滥食野生动物可能会带来的危害,并结合最高检日前发布的《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大家自觉学法、尊法、守法,不捕、不吃、不买野生动物。
普法活动结束后,区检察院还协同有关单位对潘庄镇辖区的饭店、鱼塘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排查有无非法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并现场对经营者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其摒弃猎奇和盲目逐利心理,杜绝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歪风邪气,树立符合公序良俗的消费饮食观。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检察机关将充分依托“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既接地气,又聚人气,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守护宁河的绿水青山贡献检察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