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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季度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
时间:2022-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第三季度填报情况

 

    我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2件,同比增长433%,其中涉及司法案件28件,项目安排2件,其他情形2件。 

 

 

    从行为方式看,了解案件进度17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和监督依法办案的情况增多,共11件。 

 

    从填报人员分布看,院领导填报11件,占34%;部门领导(正、副职)共计填报17件,占53%;其他人员填报4件,占13%。 

 

 

二、贯彻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带头填报 

 

    “一把手”及院领导班子持续研究部署“三个规定”工作,积极推动记录报告工作落实落细。各级领导持续带头填报,并将责任层层传导至全体检察人员。

 

2、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我院严格执行《关于建立“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告知书的实施办法》和我院制定的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等制度,为更好地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季度,我院向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共发放331份《“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告知书》。 

 

3、专人督促提醒,做到“逢问必录” 

 

    每月初通报我院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总体情况,并将具体情况报送院领导传阅,报各部门负责人知晓,月中提醒并指导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及时规范填报,月末督促全面填报,一个不能少,确保次月初及时上报市院。目前,我院各部门均已消除“零报告”,普通干警的填报意识逐渐增强,“逢问必录”的氛围正在形成。

 

4、常态化专项核查,及时依规进行处理 

 

    我院对重大事项填报中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开展专项核查工作,通过与相关人员核实了解,经分析甄别,没有发现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问题,亦没有发现有受他人请托不当过问或干扰、插手司法办案等问题线索。

 

5、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 

   

   为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我院通过机关各屏幕、“两微一端”播放我院原创的“三个规定”微视频等作品,督促、提醒检察人员要做到“逢问必录”,同时倡议人民群众杜绝不当过问、请托、干预检察办案等行为,欢迎监督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形成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持续发挥领头雁作用。各级领导持续带头填报,并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进行经常性督促。

 

 

2.持续规范填报,杜绝凑数现象。针对抽查发现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填报符合要求。

 

3. 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按照市院有关要求,常态化开展检察办案活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工作,对确属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4. 深化运用“上下联动、相互印证”工作机制。依托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深入排查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倒逼检察人员更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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