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检察长一行首先走访了河道沿岸相关乡镇职能部门,重点了解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实地查看了河道周边具体情况,近距离了解河(湖)长制工作的成效。检察官针对实地走访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进行释理说法,并就《意见》具体内容作了详细介绍。
在调研过程中,王建军检察长对进一步落实好《意见》精神提出要求,一是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坚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蓟运河保护、建设大水大绿大美宁河为依托,抓住《意见》落实这个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统筹协调、区检察院监督作用,立足各自优势,找准定位全面发力,优化联动体制机制,研析全区河湖保护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处置水生态破坏事件;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协调沟通,以发挥好检察职能为抓手,秉承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运用好检察程序,促进各责任单位依法全面正确履职,合力为河湖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宁河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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