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共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党支部书记李艳玲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党支部书记李艳玲同志作了2017年度党支部工作报告,之后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先后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随后肖荣会检察长对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作了阐述,最后李艳玲同志总结了本次会议情况。
肖荣会检察长谈到,此次组织生活会很有教育意义,尤其是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作用,也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从整个会议过程可以看出,会前党支部全体成员作了充分准备,每个环节都严肃认真对待:一是会前准备很充分,理论水平高,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是查摆问题无死角,对自身的工作和生活进行了有效地问题梳理;三是自我批评不护短,相互批评有深度,辣味十足。这之后的整改落实任务更加艰巨,支部全体成员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此次发现的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放在心上、抗在肩上、落到行上,努力为基层党建工作和宁河检察工作添砖加瓦。